本网讯(巴法宣)近日,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清江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在辖区内发现了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联动查控的被执行人邹某的行踪。执行局迅即指派执行员、司法警察火速驱车前往巴州区清江镇,成功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邹某抓获,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案情回放】
2015年2月,邹某承揽在巴州区清江镇海螺石街居民刘某家中搭建彩钢棚业务,在他本人未在场和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张某等人施工,在此过程中因设施断裂造成张某从楼顶掉落,后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刘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处理协议并为邹某垫付赔偿款161000元。后刘某向邹某追讨该垫付款未果,遂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由邹某给付刘某垫付款161000元。邹某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由邹某于2016年2月1日给付刘某垫付款67500元。逾期后邹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刘某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在执行中再次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孰料被执行人邹某又玩起了“人间蒸发”把戏,致法院和当事人无法查找到其下落和财产线索,区人民法院遂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将邹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巴州区公安分局和清江派出所的配合协助下,被执行人邹某终落法网。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邹某这才感受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即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再次达成和解,并赓即联系亲属送来了全部执行标的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