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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官深入正源镇走访慰问残疾当事人
时间:2018-03-09 09:47:36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叶中秋)近日,蓬安县法院巨龙法庭法官来到正源镇走访慰问残疾当事人唐某某,并送上个人慰问金表达一份关爱之情。
2017年3月,唐某某及其妻子在蓬安县巨龙镇李某某所有的门面外摆摊卖柑橘,李某某怕影响店内生意,便将唐某某的柑橘筐挪至街道中央,唐某某见状便抱住李某某的脖子,随后两人发生抓扯,致使唐某某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当即被送入医院抢救治疗,后鉴定为重伤二级,共花费医疗费用90097.76元。案发后,李某某主动投案,并于当天主动交出3000元作为医疗费。2017年12月,李某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现羁押于蓬安县看守所。
2018年1月,唐某某向蓬安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费用共计274916.51元。经过司法鉴定,唐某某伤残等级为十级,后续治疗费为38000元;需要1人护理135天,营养期为90天,营养费2700元。
蓬安县法院巨龙法庭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唐某某要求李某某立即给付赔偿金用于偿还向亲戚朋友所借的到期借款和医院的欠款,以及调养虚弱的身体。李某某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原告,但自己现在深陷囹圄,没有结婚成家也没有个人财产,家中只有一位80多岁的老父亲,只有等自己出狱后才能挣钱对原告进行赔偿。庭审过后,巨龙法庭法官再次到蓬安县看守所调解此案,但因被告确实无法拿出资金赔偿原告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因唐某某家庭确实困难,治疗结束后身体虚弱急需调养,为体现司法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近日,巨龙法庭法官来到唐某某家中,送去个人慰问金以解燃眉之急,并与唐某某及其家属促膝而谈,了解其家中近况和困难,告知案件进展,表示一定全力以赴,争取早日审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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