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巴法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巴州区法院清江人民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该项评选表彰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9月启动的。本次评选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执法办案工作实绩,严格规范评选程序条件,经过法院层层推荐、参评资格审查、对外社会公示、最高法院综合审定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好中选优,最终评选表彰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59名,四川省共有10个集体获得表彰,清江人民法庭榜上有名。这也是巴州区人民法院继2016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后,获得的又一项全国性殊荣。
近年来,巴州区法院清江人民法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探索深化“绿色法庭”建设,努力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民为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三型法庭”、“三优先”、“三公开”、“巡回审判”为着力点,总结创造了“四二工作法”、“三快工作法”、“四当工作法”、“便民联系卡”、“纠纷预警通报”等工作举措,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市、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该庭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市中院表彰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法庭负责人魏铭被评选表彰为2017年度“全市十大青年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