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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三种意识 强化四项举措
——恩阳法院“枫桥经验”本地化效果明显
时间:2018-03-15 11:23:18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张可)今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强化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方案》,定纷止争效果明显。
该院一是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持源自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将各人民法庭需配备的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家事调查官、家事调解员的选任交由法庭自行负责,真正将各自辖区内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乡贤选拔出来,发挥其在事实查明、司法监督、协助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二是牢固树立联动意识。以诉前、诉中为节点,对未进入诉讼的纠纷,要求各法庭主动作为,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指导;对进入诉讼的纠纷,坚持内外联动,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整合辖区内一切有效资源,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由传统的坐堂问案向联动化解转变。三是牢固树立地域文化意识。坚持在法律的大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当地村规民约、风俗习惯、家风家训等因素的作用,由定式思维向因案施策转变。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落实,该院结合辖区实际,又有针对性地提出四项举措。一是以“庭、点、员”诉讼服务圈为载体,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七个人民法庭、15个巡回审理点、406名司法联络员构建起一张覆盖全区的矛盾纠纷“防火墙”。406名司法联络员适时向法庭通报个案态势发展,各人民法庭每季度梳理研判辖区纠纷态势,以纠纷预警通报、司法建议等方式定期向基层党委政府发送,让基层党政较为全面地掌握辖区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决策。二是以家事审判改革为推手,构建“无讼村社”。选聘家事调查官、家事调解员16名,按照诉前委托调查调解、诉中出庭说明情况、判后参与回访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官、家事调解员定纷止争的作用。法官采取庭前走访、当庭调解、判后设置“婚姻冷静期”等举措,联动辖区内的有效资源,共同构建“无讼村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以“三型法庭”建设为契机,增强群众获得感。按照“服务型”要求,各人民法庭设置诉讼服务室,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按照“阳光型”要求,全面公开诉讼流程、诉讼费收取标准,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按照“效能型”要求,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推行电子签章、网上立案等举措,切实缩减办案周期。四是以巡回审理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坚持以案说法,积极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治宣讲”活动,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辖区群众传递和谐因素,普及法律知识。
    据悉,《方案》实施以来,七个人民法庭联动基层组织,诉前处理纠纷218余件,近七成纠纷得到调解。受理案件468件,结案432件,调解、撤诉403件,调撤率93.28%,定纷止争的作用发挥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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