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正东)近日,迫于安居法院持续发力的执行高压态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主动请求和解并当场履行270余万元债务。
此案中的吴某2015年与曾某合伙投资开发房地产,后因吴某退伙,将其前期投资的200万元转为借款借给曾某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曾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2017年,吴某起诉至安居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还款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曾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在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18年向安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安居法院执行局迅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安排专人跟进,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查找到线索后安排人员迅速赶赴成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车辆进行冻结、查封。并对被执行人经营过程中一关键账户予以冻结,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曾某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组织和解。
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最终就偿还事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当场向吴某支付借款270余万元,为这起借款金额较大的执行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