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 易)3月19日,大英县法院河边法庭的法官来到星花小学为该校六年级一班的小学生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
考虑到小学生的年龄,授课法官课前从授课方式到授课内容都作了与其认知相适应的准备。课堂上,授课法官从法的定义,法的特征以及法的本质来讲解了什么是法,然后从法律与小学生的关系、我们身边的法律、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等方面,结合小学生课间活动打闹嬉戏受伤以及误入歧途参与盗窃和抢夺财物的案例,对小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三观等进行了讲解。学生们听得全神贯注,自觉回应参与互动并报以热烈掌声。
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进行保护时,授课法官也提醒广大学生,不要认为有着法律的保护就可以肆意妄为,法律或许会挽救你的生命,但却无法挽回你的青春。同时,授课法官列举出几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告诫青少年要树立起民族自豪感以及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要有正确的荣辱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更要明辨是非,切不可受到渲染暴力的影视作品或书刊或者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授课完成后,授课法官在与学校老师交流,一致认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该校老师也表示,这次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营造了有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希望以后能多开设这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