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什法宣 文/图)3月29日,什邡法院在洛水镇家灵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劝解,最终该案件成功得以调解,确保了老人安度晚年,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更维护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年逾九十的老人朱某某本是颐养天年的年纪,近日却遇到了烦心事。朱某某原育有四名子女(其中一个儿子已去世),老伴去世后,朱某某一直随大儿子生活,由大儿子负责其日常生活起居,后大儿子因患病无力独自承担赡养义务,要求共同赡养老人,但三个子女对老人赡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并一直相互推诿。无奈之下,老人将三个子女一齐诉至法院。
考虑到本案三名被告年龄都较大,同时为了进一步发挥庭审教育作用,承办法官遂在老人所在的家灵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各执一词,均不愿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显然,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化解矛盾,促使三名被告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自觉履行起赡养义务,关心关怀老人,才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因此,在休庭过程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分别对三名被告进行劝解,并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三名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一家人也终于重归于好。
赡养纠纷大都属于事实清楚,责任义务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此类案件虽易审理,但执行难度较大。如果不能使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合法权益就不能及时得到维护。什邡法院审判法官结合法理和情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调解,使得当事人能够自觉承担起自己的义务,为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通过赡养案件巡回审理,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和依法保障老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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