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欢 记者杨棕贤)4月3日上午,石棉法院深入岩子社区、川心店社区及广元堡社区进行法律宣传,倡导文明祭祀生态出行。
石棉法院针对清明期间群众祭祀,因使用香蜡爆竹时容易引发山火的实际情况,将《刑法》中的失火罪等法律条文,结合近年来石棉法院关于失火烧毁山林的各类判例向社区群众进行讲解,提醒大家在扫墓祭祀活动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活动结束后不留安全隐患。同时告知大家在清明小长假期间,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文明出行。
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石棉法院近年来将审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为石棉县生态文明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