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文闻 谢甜)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更是各级法院执行攻坚的冲刺之年。为全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船山区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贯彻执行遂宁市中院杨诚院长2017年12月27日到船山区法院调研指导提出的“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要求,用足用全各项强制措施,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和拒执犯罪。
该院执行局分管领导在执行例会上带头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学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法律条文,组织讨论犯罪构成认定条件,加深全体执行干警对涉嫌此类案件的认识和敏锐度,提升执行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1月2日,由王义禄院长主持邀请遂宁市人社局领导来到该院,共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方案和措施。1月26日,该院分别向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河东分局、经开分局移送侦查9名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现均已立案刑事侦查,并已刑拘一人,这些恶意欠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系列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省高院亦拟用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省法院推广实行。
3月24日,遂宁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对该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罪的被执行人吴某某正式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该案的正式刑事立案标志着船山区法院吹响本年度打击拒执犯罪和恶意欠薪者的冲锋号角。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和拒执犯罪,坚决杜绝运动式执法,要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的打击。
截至2018年4月1日,船山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件,刑事立案5件,已判决生效1件;拒执自诉立案2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9件,刑事立案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