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腾杰 赵转英)清明前夕,通江法院干警继续攻坚克难,连续作战,成功执结两件标的大、人数多、矛盾深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100万元已顺利打入法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
通江法院春季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成绩斐然,效果显著。原告杨某、谭某和被告通江县某煤矿有限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通江法院2017年7月作出调解书:确定了三方当事人的资金分配数额。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和谭某未领取到应有的奖补资金,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通江县某煤矿公司早已停产歇业且债务较多,享有的奖补资金一直在其主管部门帐户未被领取。通江法院虽向该单位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并提取该笔资金中的100万元,但该局在未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以奖补资金涉多方利益,矛盾深,可能引发信访等为由,今推明缓,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执行干警向思军多次前往该单位沟通,明法示理,该局仍未协助执行。
鉴于该单位多次拒绝协助执行,通江法院经研究后,根据相关法律和通江县委出台的《中共通江县委关于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拟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其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100万元案款打入法院专户。至此,申请人的合法诉请完全实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定》,相关单位具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义务,若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人民法院可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处以罚款或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拘留。2018年是“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亦是法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通江县委出台了《中共通江县委关于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县政法委亦出台了《司法联动领导小组》等文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
通江法院将用实用好现有的法律手段,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执行大会战的作战能力,不断提升案件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持续发力,争取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