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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刑事庭审形式主义 全力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时间:2018-04-23 10:24:59  来源:

 

本网讯(吕莎)近日,船山区法院受理唐某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开庭前审判长决定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管辖、是否公开审理、开庭时间的确定、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有新证据、举证方式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对主要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在第一次庭审时,控辩双方专门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提高了旁听质量,节约了司法资源。旁听群众纷纷在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庭审不拖沓,争议焦点很明确。由此可见,庭前会议是促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行的重要环节。
据悉,船山区法院今年第一季度,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51件(含旧存20件),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数7件,占比13.73%。其中,召开庭前会议6件,律师参与辩护案件数5件,出庭证人4人次,鉴定人出庭4人次,侦查人员出庭2人次,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人数6人次,采用多媒体示证案件数7件,申请排非案件数1件,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案件数1件,上级法院发改率0%。较比上年度同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得到了全力推进。
船山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刑事庭审实质化,可以克服“庭下实体审,庭上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路上,该院将砥砺前行,把刑事庭审实质化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改革任务的细化和落实,以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更高的质量推进改革, 克服“庭下实体审,庭上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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