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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法院:巡回审判以案普法入民心
时间:2018-04-28 10:42:39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叶中秋 记者 许尔斌 /图)近日,蓬安县巨龙镇街道社区大院里围满了群众,原来他们正在旁听蓬安县人民法院巨龙法庭巡回审判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都想看看这个设在家门口的法庭如何断案说法。

据了解,本案原、被告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于2009年按农村习俗办了订婚典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被告与前夫育有一子一女。同居期间,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共同购买了位于巨龙镇场镇的住房一套,购房合同由原告一人签订,经装修后现由被告居住;被告于2015年3月花费15万元以本人名义购买了一份保险。2015年开始,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至今,现原告起诉至蓬安县法院,要求被告归还位于巨龙镇场镇的住房,并对以被告名义所购买的保险的财产性权益进行分割。

巨龙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本案的审理对辖区群众有很大的法制教育意义,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称自己对涉案房屋拥有全部所有权,原告辩称自己为涉案保险付了款,要求对涉案保险的财产性权益进行分割,而被告坚称涉案保险是2015年双方分居后由自己个人付款购买,原、被告双方并为此举证。

三个小时后,庭审结束,旁听群众纷纷上前向办案法官咨询法律问题,办案法官当场耐心地一一做了答复,直到群众点头满意为止。

简单吃过午饭,稍微休息一会后,承办法官、陪审员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明、劝解,但双方依然对涉案房屋和保险存在争议,本庭决定对该案择期进行宣判。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又赶到被告购买涉案保险的银行进行调查。

蓬安县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又能对当地群众起到教育、普法的作用,增进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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