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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摩托车无法上牌引诉讼法院调解商家赔付
时间:2018-05-03 09:11:3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夏东洁近日,罗江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网购”纠纷,据悉,该案是罗江法院首例“网购”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2月4日,原告何某在淘宝购物平台订购了一辆价值5799元的摩托车。商家受理订单后于12月10日将摩托车送至何某处。收到车后,何某欲为其“上牌”,不料却被告知该车并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上牌条件。何某遂与该淘宝商户无锡某车行交涉,多次无果后,何某一纸诉状将该车行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因被告远在外省,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原告何某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联系到了被告无锡某车行的老板谢某,详细告知了该案件的争议问题。
原来,该车系生产厂家工作人员的失误错将合格证书上的型号打错,导致该份合格证书成为无效证书。厂家和经销商发现问题后,虽然补发了相应证书,但客户的信任已失。因此,在承办法官与其沟通后,该车行立即答应了原告何某要求退货并赔偿3倍价款的要求,并立即将书面协议邮寄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签字捺印,双方签收调解协议之日该车行便支付了赔偿款,何某也随即退货。
对于此案,承办法官表示,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应当对商品质量及时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在退换期限内及时解决;而网店也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证商品质量,尤其是销售需要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更应当保证所附证书的完整准确;此外,网上交易要严格遵守规则,商家在纠纷发生时,应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而不是推诿和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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