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嘉法宣 文/图)4月29日,嘉陵法院“惩失信,打拒执”亮剑活动持续进行。清晨6:00,由执行局局长张军带队,出动执行干警14人,警车3辆,前往嘉陵区李渡镇开展集中搜查执行工作,截止上午11:30,共搜查被执行人住所3处,拘传妨碍执行公务第三人1人,罚款1人,查封现金5300余元,现场主动缴纳执行案款1人共1.9万元。
妨碍法院执行公务,被法院拘传开罚单
唐某贵、刘某华申请执行人杨某军、唐某琼生命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军、唐某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长期逃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赶到李渡镇被执行人杨某军、唐某琼住所,对其住所进行搜查。
在被执行人住所,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唐某琼宣读了搜查令,分组开展搜查工作。在搜查过程中,被执行人唐某琼大声喊其亲属杨某珍,让杨某珍把其母亲带到执行现场,并言语教唆其母,意图妨碍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现场将妨碍执行工作的杨某珍拘传至法院。经过现场搜查,共查封了搜查到的现金5300余元、中华牌香烟两条、银行卡6张。鉴于被执行人唐某琼需照顾母亲与孙子,执行法官未对其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向杨某珍说明了妨碍执行工作的严重性,杨某珍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现场写下了检讨书,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嘉陵法院对杨某珍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杨某珍现场缴纳了罚款。
继续搜查住所两处,现场缴纳案款1.9万元
在搜查了杨某军、唐某琼的住所后,执行干警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孙某某和胡某某两人家中,继续开展搜查工作,查找执行线索。
待集中搜查执行工作完毕,执行干警赶回办公室,对杨某珍妨碍执行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另一被执行人秦某某迫于法律威慑,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赶到法院现场支付了全部案款1.9万元,该案案款全部到位,即将执结。
接下来,嘉陵法院将持续发力,加大“惩失信,打拒执”活动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