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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法院“七步走”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实效
时间:2018-05-09 10:12:11  来源:

本报讯(王宇 记者杨棕贤)2018326日,荥经法院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荥经法院家事审判历程上的一项标志性举措,是对家庭暴力的严肃打击。为了使人身安全保护令取得实际效果,充分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荥经法院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

一是政策上吃透。法官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前,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吃懂吃透,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家暴的认定等情况,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理论基础。

二是宣传上跟进。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秘性,只有家里的近亲属和周围的群众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能及时了解情况,所以法院应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知悉情况的人在发现家暴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减少人身伤害的发生。

三是流程上引导。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当事人被家暴但由于知识水平、精神状况、身体缺陷等方面的原因,当事人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主动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释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内容,引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依据。

四是证据上充实。一是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施暴的原因、经过;二是查看被施暴者的伤痕或者就医证明等能证明施暴的证据,初步了解家暴的程度。如果被施暴者是带伤在场的,尽量拍照取证;三是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或者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法官要主动收集,可以到妇联、派出所等地方调取证据,通过向妇联、派出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询问情况,调取派出所的接警证明等方式,了解家暴的真实性,确保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实际效果。

五是法律上疏导。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前要对施暴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法教育和法律疏导,促使其认识错误,受到教育,改掉家暴的恶习,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家庭的圆满和社会的和谐。

六是部门上联动。建立与妇联、公安、司法等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提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合力。荥经法院于2018326日首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抄送荥经县妇联、司法局及派出所,形成人民法院-妇联-公安-司法多方联动的工作模式,全方位保障妇女的人身安全,帮助妇女尽早走出家庭暴力的阴霾,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助推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强大的民意基础。

七是结案后回访。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对当事人案后身心状况,生活状况、居住环境等进行跟踪回访,提供帮助。对涉家暴案件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半年内回访不低于两次,保障受害人的生活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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