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莎)“张法官,我知道你为我家这个案件已经做过很多工作,今天你又带着我到了邓某某的家来看,听了周围邻里乡亲的评论,我对邓某某的家庭情况亲眼所见,更亲身感受到了法官对待我们的案件尽职履责,对于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建议,我愿意接受,并理解”。近日,遂宁船山法院执行员额法官张战带领申请人在被执行人不知晓他们已在其家门口的情况下,亲自到被执行人住家现场查看、走访后,申请人蒋某某对法官如是说。
蒋某业、蒋某兰、蒋某素等七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邓某某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于今年3月20日在船山区法院立案执行,受理案件后,该院即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了网络查控,均查无结果,经通知申请人了解,其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也一无所知。4月4日,承办人通知被执行人邓某某到院汇报财产情况,经询问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后,邓某某把所有的家庭储蓄都拿出来支付了被害人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8万多元,自己又才服刑出来不久,家庭经济很紧张,现阶段实在无能力履行,且家庭仅有一套乡下自修住房,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打水到井边”,承办法官张战对记者说到:“我们办案不仅要听当事人说,条件允许还要亲自去现场核实情况,面对当前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占比较大的现实情况,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此类案件可以终本,但面对申请人对法律的信仰,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殷切期望,告诉他们案件要终本难免会有点不能接受甚至不理解,这种情况下,我把自己承办此案件以来做过的工作都让申请人知晓,并带着申请人来现场见证,消除了他们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疑虑,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公平性”。
阳光是打开心结的金钥匙。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大重点要求就是要规范终本执行案件,而真正做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内在要求就是需要人民群众对“执行不能”的含义能够切实了解并理解执行工作。今年初至目前,船山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达近3000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对执行客观不能案件,该院将加大通知申请人到执行现场,加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参加见证执行行动的力度,通过“体验式”执行,实现执行信息对称,既引导申请人了解执行规律,又理解执行艰辛,扩大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执行不能”不同于“执行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