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鸿)6月1日,黄某与青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蓬溪法院承办法官调解终于达成一致协议,黄某当场兑现财产分割款10万元。
据介绍,5月25日,该院6月1日由承办法官组织调解。通过事前阅卷得知:黄某与青某于2016年2月登记结婚,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黄某在成都工作,青某随黄某父母在蓬溪生活,婚后因异地而居、婆媳关系等因素致双方感情发生裂痕。
双方当事人如期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法院。承办法官首先做起了两人的调解工作,但调解和好未果,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仅就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发生严重分歧。经耐心调解,双方终协商一致,黄某亦当场兑现了财产分割款。
法官寄语:婚姻是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的结合。婚后又往往要与伴侣的家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正所谓“性相近,习相远”,摩擦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以积极的心态对待,进行有效的沟通,相互包容,这些矛盾将会成为我们建立和睦家庭关系、坚韧夫妻关系的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