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步启) 程序违法,全盘皆输。近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件原审法院法官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的案件做出依法撤销、发回重审的裁定。
据悉,上诉人颜某、刘某因与被上诉人陈某、文某、贵州某置业公司与被告、原审第三人贵州某投资公司、余某、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原审裁定。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原审法院法官在原审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