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一名当事人郭某某来蓬溪法院办事。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随身手包过安检机时没有拉紧拉链,包中一条黄金项链掉落。然而,郭某某并没有发现,直到办完事情离开法院长达十多分钟后才发现项链丢失。
据悉,当郭某某发现黄金项链掉落时,就找到蓬溪法院值班法警,通过值班法警的提醒和自身的回忆,确定了项链丢失的时间和地点,却寻求未果。值班法警随即打开监控,在设定的时间段内一分一秒地查找,终于找到了丢失的项链踪影。原来,郭某某在其手包过安检机时,不小心将手包倒置,项链滑落,该项链被过路的人员带走。经过半个小时的联系,法院值班法警终于联系到了捡走项链的人员,该项链总算“物归原主”。(严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