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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委首发保障和支持执行工作意见 决战决胜“执行难”
时间:2018-07-11 11:23:44  来源:

 

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威慑、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化解涉法涉执信访,切实推进诚信通江、法治通江建设,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通江县委于2017年10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保证如期达到目标,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通江县委《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精神,通江法院与县依法治县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和协助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拒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义务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部门进行逗硬考核。与县教科体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教师、工作人员晋级晋升、评先评优作出限制,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作出限制。与发改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和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招标及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方面进行了限制;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对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作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在其考取公务员、事业编时作出限制,在发展党员、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作出限制;与县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并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公告,联合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 
 

2018年上半年,通江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59件,执结818件,执行到位标的9388.6万元,司法拘留31人,罚款1人次5万元,限制高消费142人,限制出境2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45人。执行工作得到县级、市级领导充分肯定,在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在通江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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