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颜昌玲 杨雨 记者 杨棕贤)2018年7月31日,雨城区法院对岩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受理后法官曾三次登门办案,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李某秀与被告李某居住在雅安市雨城区望鱼乡顺河村顺河组,地处边远,且处山地,路途遥远,单边开车都需一个多小时,山高坡陡,地势险要。原告从2016年就起诉到法庭。当时经法官和双方亲戚做工作劝解,调解和好。不久,原告又起诉到法庭。2017年1月受理后,因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还躲避去外地打工,经缺席审理,本院于2017年3月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2017年9月,原告离婚心切,再次到法庭要求离婚,法官经过耐心做工作劝解原告息诉。2018年7月,原告又向法庭提起诉讼,并且不听劝解。该案受理后不能传唤到被告,法庭的电话被告接了一次后就不再接听,并且被告接电话时放下狠话,称自己再也无法找到老婆,活着没有意义等言语。而原告李某秀隔三差五来到法庭询问案件进展,表示出坚决要求离婚的决心,经常说出离不了婚就厌世等言语,双方矛盾非常尖锐。原告此次起诉后,几乎每天到庭要求干警去找被告送达,坚持说被告在家,法庭百忙之中先后两次驱车到被告家中寻找被告未果。2018年7月30日,原告到法庭称被告在家,又一次坚决要求立即寻找被告。2018年7月31日,法官再次驱车前往顺河村,终于在山林中找到正在砍伐竹子的被告。法官悉心向被告表示来意,经过很长时间的交流,被告得知法庭为了自己的婚姻案件曾三次到家,很感动,放下了以前过激的情绪,敞开心扉谈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认识到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表示愿意配合法庭的工作,经当场组织双方调解,最后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