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洪沁 吕莎)炎炎夏日,即使穿着轻薄夏裳,稍微动一动还是汗流浃背。近日,蓬溪法院立案庭却来了一位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后才明白,她全身重度烧伤,是来法院起诉离婚的。
据了解,几年前他们夫妻带着几岁的女儿在广东经营小买卖,因夫妻二人发生口角,丈夫趁着她和女儿洗澡时往母女身上泼汽油并点火,导致母女二人全身重度烧伤,经鉴定是七级伤残。现在丈夫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母女二人八万多元人民币。她们母女被至亲之人伤害至此,再没有信心和勇气等丈夫(父亲)出狱、继续共同生活。现在丈夫的刑事案件程序已经完结,她带着之前广东援助律师帮她准备的材料来蓬溪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女儿由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
蓬溪法院立案庭干警看了她的材料后指导她修改了诉状,告知了她需要补正的材料,还温馨提示她立案时需要预交150元的诉讼费,带银行卡在法院刷卡交费比较便捷。她听说要交费后告诉立案庭干警,她并没有收到丈夫的赔偿金,母女二人还要继续治疗,女儿还要读书,她受伤后没法出去打工挣钱,现在是低保贫困户,家庭十分困难。立案庭干警告知她可以准备家庭困难证明,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
8月7日,她带着补充的材料和贫困证明再次来到法院立案,立案庭干警立马请示分管领导,履行了缓交诉讼费审批手续,当场予以立案。
蓬溪法院立案庭干警始终以专业的态度、饱满的热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为贫困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立案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