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向旭然 记者 杨棕贤)为有效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我县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2018年8月7日,芦山县人民法院深入案发较为突出的太平镇进行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是太平镇传统的赶集日,宣传点人来人往,芦山法院的干警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宣传手册、图片展示、以案说法等方式,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多角度向人民群众展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引导在从事林木采伐,农耕以及畜牧狩猎活动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遵守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要重视对身边的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宣传内容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在宣传的同时,芦山法院的干警还热情地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细致的予以一一解答,为他们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服务。
本次宣传活动深入乡镇基层,进入到环境资源保护一线,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环境资源保护舆论氛围、增强全民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深入推进环境资源保卫战提供有效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