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可、巩梅)日前,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收到一份“奇葩”的起诉书:起诉前夫要求离婚,该院立案庭在依法不予立案的同时,主动作为,通过电话方式远程协调江苏省淮安市政务中心为当事人化解了“入户”难题。
原来,辖区居民杨某某与前夫于2017年4月18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由其抚养五岁的女儿。离婚后,杨某带着女儿一直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某村定居生活。眼看女儿到了入学年龄,杨某遂到江苏省淮安市政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该中心工作人员以其没有法院判决书确定孩子户口归属权及其提供的民政局档案复印件所加盖的印章真假无法判定为由拒绝。随后,杨某到淮安市信访局、民政局等多部门要求处理无果,迫于无奈,回到户口所在地恩阳法院起诉。
了解案情后,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了当事人的焦躁情绪,并对不予立案情况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随后,电话联系了江苏省淮安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对方表明身份并就离婚协议、民政局复印档案加盖印章与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了专业阐释,对方最终认识到其要求的不当性,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道歉,当场承诺会在一周之内办好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