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敏 记者 杨棕贤)8月17日,雅安中院通过远程视频法庭对刑罚执行机关四川省雅安监狱报请减刑的职务犯罪罪犯黄某、报请假释的罪犯马某某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并当庭作出裁决。同时网络直播本次远程视频庭审,切实将减刑假释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有效扩大了监督渠道。
罪犯黄某系职务犯罪罪犯,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32万元,但该犯未退缴其犯罪违法所得。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追缴罪犯黄伟违法所得时,查封该犯名下按揭房屋一套,未查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开庭审理后查明,罪犯黄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虽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但原判认定黄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在追缴违法所得未执行的情况下在狱内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本院不认定罪犯黄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当庭裁定对罪犯黄某不予减刑。同日,雅安中院对刑法执行机关报请的另一位罪犯马某某假释一案也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裁决,雅安中院认为,罪犯马某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社区矫正机构同意接收其纳入社区矫正,具备法定假释条件,综合罪犯马明发在服刑中的表现、原判刑罚情况及假释后的监管条件等因素,当庭裁定对罪犯马某某予以假释。
今年5月,自雅安中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通过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0余件,从立案、提讯、庭审、结案等各个环节不仅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大大节省了路途耗费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