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杨棕贤)9月4日下午“执行大会战”启动仪式后,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百丈、新店等乡镇,对2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首日3小时,通过搜查、扣划等手段共执行到位1.6万余元,查封农家乐的土地、房屋及所有地面附着物,扣押帕萨特轿车1辆。
划拨1.4万余元子女抚养费
基本案情:原告陈某某、被告黄某甲协议离婚后,黄某甲一直未履行作为父亲的义务,经名山区法院判决,但未自觉履行其法律义务。
执行情况:2016年,申请人陈某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甲态度极为坚决,明确表示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也仅执行到位2000元。2018年,被执行人依然未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申请人再次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大会战”启动仪式结束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新店农商行,扣划被执行人黄某甲存款1.4万余元。
宣读查封执行裁定书 出示搜查令
基本案情:被告桓某某、何某某两人,在经营某度假村期间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4年1月7日起分两次共向原告胡某甲、胡某乙借款本金21万元,并约定至2017年10月底止的利息共计17万元。可到期后,胡某甲、胡某乙催收讨要无果,于2017年10月27日起诉至名山区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后,桓某某、何某某依然不履行法律义务,胡某甲、胡某乙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情况:由于被执行人桓某某、何某某不动产登记未完善,依照法律规定所属资产无法进行评估拍卖,加之之前桓某某、何某某在本院尚有其他案件未了结。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桓某某、何某某名下农家乐经营状况较好,存在隐匿资产情况,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执行人经营的农家乐。下午16时,在农家乐找到了正在睡午觉的桓某某,当场宣读了执行裁定书,查封其农家乐的土地、房屋及所有地面附着物。随后,向被执行人出示搜查令,对其住处、经营场所进行搜查,从其搜查出银行卡6张、现金2130元,并当场扣押帕萨特轿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