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邱健慧 记者 杨棕贤)9月14日,石棉县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开庭,在20分钟内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在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结婚后,被告长期在外地做生意,鲜有回家,原告曾两次起诉至石棉县人民法院,该案已是原告第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前两次均因被告在外地做生意,无法回来应诉,原告无奈撤诉。本次起诉,原告离婚态度坚决,通过前期电话联系,被告同意离婚,但无法回来应诉。在确定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的基础上,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被告同意下,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下决定利用微信视频开庭。庭审中,原告到庭,被告以微信视频的方式出庭参加诉讼。法官通过视频确认被告的身份信息,原被告双方对对方的出庭均无异议,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就离婚及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自此在短短20分钟内,该案成功调解。为了保证庭审的真实性,整个庭审过程,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并附随案附卷。
该案利用微信视频开庭方式,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既是切实推行便民、利民等司法为民政策的体现,也是利用现代科技,延伸办案空间的智慧法院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