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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发布会 通报9起典型拒执案例
时间:2018-09-25 17:08:54  来源:

 

本网讯(吕莎)9月21日,遂宁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市9起典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
 2015年5月21日,被执行单位某泰公司法人代表夏某某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将法院查封营业用房续租给案外人,并将租金共计200万元用于他处,致使该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2017年12月31日,船山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在执行拖欠工程款一案中,蓬溪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也未如实报告财产,法官上门执行,被执行人一直躲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通报案例中被执行人均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均受到法律严惩,对于其它案件的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现实警示意义和威慑作用。
据介绍,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遂宁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坚持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部门配合,凝聚各方力量,以“雷霆出击”“遂州风暴”“铁锤行动“执行大会战”“司法大拜年”等专项活动,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市法院积极采取纳入失信、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移送和引导申请人自诉追究刑事责任等举措,严厉惩治失信、重拳打击拒执。2016 年以来,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099人,限制消费13710人,录入红黑榜184人,移送公安立案侦查58案70人,已判处10人。有2429名被执行人迫于联合惩戒的压力而主动履行义务。有7人因失信而未能列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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