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沙 记者 杨棕贤)2018年以来,荥经法院花滩法庭收案210件,结案200件,结案率为95.3%,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30件,调解、撤诉结案170件,调撤率达到85%。花滩法庭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注重案件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方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辨是非,公正调解。在处理调解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谁是谁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调解。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过错以及要承担的责任,心安理得的作出互谅互让的表态,达成调解协议。
苦口婆心,耐心调解。尤其是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对分歧不大矛盾不突出的案件采取耐心细致的说服劝诫,不厌其烦苦口婆心,举身边的事例,讲生活中的感悟,促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破镜重圆。
村所联动,形成合力。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邀请或者委托村社干部参加调解工作,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邀请派出所的同志参加调解工作,抓住当事人对基层村干部的信任状态,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多方位多角度的进行调解。
法德结合,文明调解。在严格依法调解的同时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法、德、理、情相结合使当事人施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心服口服地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主动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并且在工作中注意仪表体态,语言规范文明,彰显法官应有的职业素养,树立司法权威,赢得当事人信任。
定期回访,巩固成效。对以调解办结的案件定期回访,巩固调解成果,同时扩大调解的影响力,以案释法、以事喻法、努力提高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把基层矛盾纠纷尽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