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8日,四川省家事审判方式和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联席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高级法院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法委、司法厅、省妇联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了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相关情况;宣读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家事审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大英县蓬莱人民法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大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鸽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会上,遂宁大英县法院、成都彭州市法院等5家法院家事改革工作宣传片在全省法院系统播放,作经验交流。
大英法院作为遂宁唯一一家试点单位,自2017年1月1日经省高院批准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规范工作程序
强化制度供给,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从受案范围、审判组织、诉前和诉中调解、开庭审理、证据规则、判后跟踪回访帮扶等方面建立总揽性宏观构架,同时出台《探视权纠纷案件审理细则》《监护权案件审理细则》《家事调查员工作细则》《离婚冷静期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细则》等操作规范。
实行审前财产申报制度,离婚案件当事人申报财产1000余次。设立家事调查制度。强化法官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要案件事实的查证、举证的职权探知,推行聘任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查工作。
推行要素式审判。分类别制定要素式审判规程和文书格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家事纠纷案件,进行程序式庭审,简化文书制作,提高审判效率。
加强专业化审判
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增建家事审判调解室,对蓬莱法庭软硬件设施、法庭文化进行升级改造,设置圆桌家事审判法庭、温馨家事调解室、亲子活动室,辅以家和万事兴家风文化墙,传播孝、礼、让、德为主题的传统故事,赋予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内涵,凸显家庭文化元素,营造柔性司法环境,体现人性关怀,以帮助缓和家事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家事纠纷平和化解。
确定蓬莱法庭为家事审判特色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为女性,确保审判专业化、柔性化。
蓬莱法庭统筹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与女子特色法庭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强化社会化化解
推动构建汇聚司法、行政、社会力量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组织召开法院、妇联、公安、教育等10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3次。拓展家事案件调解渠道,从社会各界聘任、培训30名家事审判调查员、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调解200余件次。
细化人性化关怀
开展心理疏导,关注情感利益。对受到感情创伤产生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未成年子女、被赡养人等,聘请医院、教育部门的心理疏导员进行心理咨询、评估、干预、矫治,以平息激烈的情绪,修复心理创伤,促进亲情重建。
保护隐私,消除顾虑。倡导不公开审理原则,引导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特殊案件法院直接决定不公开审理。
建立离婚证明书申请、发放程序制度,为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明书200余本,保护了离婚当事人在涉及相关身份关系民事活动中的个人隐私,也便于携带保管。
合力反家暴,加强人身保护。发出人身保护令4份。联合妇联、公安等部门建立反家暴协作机制,法院处理家事案件、妇联接受家暴救助、公安机关接家庭纠纷报警过程中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或面临暴力危险的,主动向受害人释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县救助中心反家暴庇护所设立法官工作站,为家暴受害者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实行离婚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根据纠纷产生的原因、矛盾激烈程度、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对部分离婚案件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法官主动了解当事人的情感变化,并予以疏导、教育,让当事人有一个慎重考虑的缓冲时间,防止冲动离婚造成情感伤害,8件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案件均通过调解和好或撤诉结案。
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帮扶。会同妇联干部、家事调解员、基层干部对2件存在激烈负面情绪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跟踪回访。为有效避免因短期化、简单化处理矛盾纠纷而造成矛盾纠纷转化升级,一方面重视诉前诉中纠纷化解,另一方面重视案后延伸服务,与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交流复杂、敏感家事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同开展不稳定案件判后跟踪、回访、帮扶工作,同时探索组织志愿者参与案后服务,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
两年来,大英法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紧紧依托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家事审判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