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冯欢 记者 张杰 杨棕贤)2018年10月30日下午,彝族人谢某与张某及双方的一众亲友走入石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来处理谢某与张某之间的婚姻问题,与他们一同前来的还有石棉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员“德古”。
按照彝家人的传统,处理离婚纠纷需要男女双方的亲属到场并在德古的主持下进行。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在家事审判中心的圆桌前就坐,大家开始就谢某与张某的婚姻问题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补偿金的数额及支付问题进行协商。德古根据本次纠纷中男女双方的过错程度及争议焦点提出合理建议,承办法官就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指导帮助。最终这一离婚纠纷案件在没有争吵、怒骂、指责和怨恨的情况下圆满调解,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男方及其家属当场支付女方补偿款14万元,并签收了承办法官当场制作的调解书,二人的夫妻关系就此终结。
这一案件仅仅是石棉县法院实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中家事纠纷案件调解的一个缩影,自2018年石棉县法院“德古调解室”成立以来,石棉县法院根据县情、民情的特点,不断完善“德古”调解、“路吉达刻”调解工作流程,有效地解决了法官对少数民族习惯缺乏认识给审判工作带来压力的问题,目前以“德古+亲情”工作法成功调解的家事纠纷案件调解率达100%,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