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璐娟)今年,蓬溪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坚持 “三聚焦”“三强化”,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聚焦审判团队建设 强化人员分类管理
蓬溪法院坚持“以案定额”,实施法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三类人员实际比例是法官27人占32.14%,辅助人员41人占50%,行政人员11人占14.29%。组建审判团队,按照N:N的人员配置,由N名员额法官,N名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构建民商事审判速裁团队、民商事普通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团队、8个人民法庭构建2个审判团队。
聚焦司法权运行机制建设 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蓬溪法院印发了《蓬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的规定(试行)》,厘清办案权限,明确办案职责,规范审判权运行。明确分案规则,实施繁简分流。制定《蓬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员额法官分案规则的决定》,实行循环分案;按照繁简分流机制要求,建立前后台运行模式。此外,审管办对全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定期分析审判质效运行态势,量化审判监督责任。
聚焦人财物规范管理 强化职业保障
规范财务工作,将执行案款、诉讼费缴纳等与省高院对接,实现人员信息、财务工作与省级管理信息畅通。同时,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制定蓬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细则》等,加强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保障法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