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谁?它就是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近年来,法院办案任务日益繁重,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以威胁、辱骂等形式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不仅损害法官个人权益,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蓬溪法院特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这是促进法官安心履职、维护正义的重要途径,也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0月31日,蓬溪法院召开了2018年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通报了近日发生言语威胁法官的案件相关情况并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人防、物防和技防立体化保护体系,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敢于亮剑,确保法官的人身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会议倡导将依法履职保障对象从法官延伸到包括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所有承担办案职责的司法人员,将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对象从司法人员延伸至司法人员的近亲属,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院上班时间延伸至工作时间之外。(蓬溪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