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棵 张杰 记者 杨棕贤)2016年余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余某某一直未履行,并躲逃至甘孜州稻城县,拒不配合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导致该案三年来一分钱未执行到位。
在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检工作初步完成后,天全法院集中力量化解执行积案,安排执行干警到稻城县寻找被执行人,在稻城县金珠镇派出所五名干警的配合下前往被执行人余某某工作过的旅行社及被执行人经营的面馆进行查找,最后通过公安大数据平台,查询派出所采集的“一标三实”的信息,联系上了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余某某在三日前已返回甘孜州泸定县。
该院干警迅速赶往泸定县,通过上门查找、打电话的方式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虽人在冷碛,但拒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又立即与泸定县冷碛镇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派出所马上抽调六名干警由派出所所长亲自带队会同执行干警分两组对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网吧、茶楼等地进行查找,但未找到被执行人。派出所干警又会同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其父母做思想工作,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力被执行人在其父母的劝说下于第三日自觉要求配合履行义务。
该院庚即通知申请执行人何某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被执行人表明被订制“老赖彩铃”后他自己压力也很大,愿意履行法律义务,通过进一步协商,被执行人先期支付申请执行人2万元,余款按月分期履行。至此终本三年一分钱未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并消除了信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