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吕凤)“法官,我是代邓某来递交起诉状的。”近日,蓬安县法院罗家法庭收到他人代原告邓某某递交的离婚起诉状,经询问得知,邓某年过七旬,身患疾病,家里离法庭路程较远,交通不便,遂让他人代交诉状。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避免其奔波之苦,罗家法庭开启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该案上门立案。11月22日,在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后,罗家法庭法官前往邓某家中,为其办理了立案、送达手续,并向同住的被告汪某送达了诉讼文书。随后,承办法官询问了解了两人离婚原因及家庭情况后,为其耐心做了调解工作,但调解未果。
“考虑到你们年纪大,到庭参加诉讼不方便,法庭将到你们村委会开庭,记得准时参加庭审。”上门立案、送达的同时,承办法官将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的消息告知邓某和汪某,两人听后,对法庭贴心服务群众的举措表示了感谢。
11月30日上午,承办法官来到邓某和汪某所在村委会,开展了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还邀请村干部和旁听群众为两人再次进行调解,但邓某始终打不开心结,法庭决定择日进行判决。
近年来,蓬安县法院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畅通诉讼渠道,对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上门立案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