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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购买火药枪打鸟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处刑
时间:2018-12-01 12:42:14  来源:

本网讯(陈梅)众所周知,我国禁止公民非法持有枪支。但南充市嘉陵区某乡镇的秦某为食些野味便购买了一把火药枪,长期非法持有。近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秦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秦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的刑罚。

嘉陵区某乡镇的秦某爱吃鸟、兔等“野味儿”。2017年下半年,秦某便从网上购买了一支射钉枪专用于打鸟、兔等“野味儿”。春节前夕,辖区派出所收到群众关于秦某家中私藏枪支的举报线索,遂组织民警前往调查,缴获了秦某私藏的枪支。秦某也如实供诉了自己购买枪支打鸟并私藏枪支的事实。经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秦某非法持有的射钉枪通过扳机释放击针,击针撞击射钉弹底部,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之枪支,具有致伤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1支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被告人秦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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