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霞君 张杰 记者 杨棕贤)苏轼曾在《留别妻》中写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多少夫妻都向往如此般的爱情,但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在柴米油盐包裹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忘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初心。石棉县法院承办法官在审理此类离婚纠纷案件中,一直秉持“劝和不劝离”的原则。
近日,石棉县法院受理了秦某某诉邱某离婚纠纷案件,在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便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据悉,双方当事人已育有三名子女,最大的8岁,最小的仅仅4岁,导致秦某某要求和邱某离婚的原因是邱某脾气不好,经常因家庭小事与秦某某产生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两人在婚姻中虽会产生小摩擦,但这些小摩擦和珍贵的夫妻情感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双方应该为了三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平时多沟通,多交流,搞好夫妻关系,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珍惜夫妻感情,和睦相处。
在承办法官悉心劝导后,秦某某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与邱某重修于好,两人齐心协力抚养三个孩子长大,邱某也表示会珍惜夫妻感情,不再为家庭琐事乱发脾气。
夫妻本是前世因,今生相逢才是缘,愿天下夫妻都能相濡以沫到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