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梅英 记者蔡瑨 文/图)2018年12月13日,阆中法院启动“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包括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赡养费、抚养费,损害赔偿类案件,努力确保上述权利主体的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兑现。
集中执行第一天,阆中法院共出警20次,成功传唤及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6人,采取搜查措施5次,涉及案件20件,成功执结13件,执行到位金额300多万元。
在李某申请执行梁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梁某长期外出,法院在执行中一直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展缓慢。近日,申请人向案件承办人反映被执行人梁某已回阆中,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法院干警成功拘传梁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法律的威慑下,梁某当庭表示,愿意全部履行完义务,最终梁某当庭向申请人李某给付了现金10万元,案件成功执结。
阆中某租赁站申请执行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其多个账户被多家法院采取了轮候冻结措施,再次对其进行轮候冻结在实际上意义不大。承办人还了解到被执行人其实经济实力相对雄厚,即使已开账户被冻结,仍然会新开账户进行资金周转。承办人于是每天关注“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跟踪。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法官最终成功将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集团公司新开设账户内的100万元成功冻结。冻结后,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12月12日主动联系申请人,请求与之协商。12月13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庭向申请人手机转账30万元,案件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王某申请执行郑某抚养费纠纷一案,阆中法院判决郑某每月向二人婚生子郑小某给付抚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迟迟未给付。王某作为郑小某的法定代理人于2018年12月5日向阆中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截至到2018年12月,郑某应该向申请人给付抚养费11000元。阆中法院对抚养费类的案件高度重视,在王某申请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即通知郑某到庭履行,但郑某一直未到庭。承办法官遂立即启动了该案的调查程序,经查,郑某银行账户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郑某行为拒不到庭的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郑某实行拘传。13日上午,承办法官成功将郑某挡获在其家里。在说明来意并向郑某出示了相关证件及搜查令后,法警对郑某居住房屋进行了搜查,最终在郑某的卧室里搜到银行卡两张,现金2万元。因郑某具有拒不履行的行为,且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较为恶劣,承办法官当场对郑某进行了严厉的训诫。郑某随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愿意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