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亮)近日,仪陇县法院对2017年、2018年两年来信来访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017年1月至12月,仪陇县法院共收到信访人来信13件,上级法院及政法委、信访局等机关转交办信访件17件; 2018年1月至12月,仪陇县法院共收到信访人来信11件,上级法院及政法委、信访局等机关转交办信访件41件。信访人来信同比减少18%,转交办信访件同比增长141%。
局介绍,近两年来信来访存在,信访老案存量高位运行,2018年11件来信均系信访老户来信,41件转交办信访件中13件系信访老户,信访件中重复信、重复访较多,信访老户人员名单同17年信访老户人员名单变动不大;矛盾纠纷上移趋势明显,越级访增多。除信访老户常年越级访外,2018年新增部分初访人员,在未向本级法院反映相关情形的情况下,直接向上级法院、中央、省委巡视组、政法委上访反映相关情况;反映执行不到位问题信访件数量攀升。2017年反映执行问题仅1件信访件,2018年全年反映执行问题信访件上升为9件,大部分为要求执行到位,数量大幅度攀升。
仪陇法院分析呈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涉诉信访终结力度不足。近两年,全省法院对涉诉信访终结要求不断提高,但对相应详细操作并无相关文件予以规定,涉诉信访终结程序不明。加之该院2015年报送了一批信访终结案件,一直未得到相关回复,故从2017年以来,对符合终结条件的涉诉信访案件一直未再次启动相应程序,信访老案存量居高不下;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开展较少。立案登记改革以来,法院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员额制改革又使得法官数量较以往减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部分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较少开展仪式性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一判了之,不利于当事人知晓并掌握后续申请执行及上诉等程序,也对判后风险较难以把控;群众信访不信法理念仍未改变。部分信访人始终认为通过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施压就能更好更快处理、解决自己的问题,不愿走正常程序。四是缺乏相关激励机制。涉诉信访案件较之正常办案更加需要侧重于与信访人的交流和与属地党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需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且信访案件成功化解也无相关激励机制,在现行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包案责任人没有太多时间,也不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化解信访矛盾。
对此,仪陇县法院提出对策建议,首先加强领导重视程度。院领导将信访积案的化解和涉诉信访终结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责任。对符合涉诉信访终结案件要求的,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审查终结,防止信访案件久拖无进展,该终结而未终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印发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涉诉信访终结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该文件就涉诉信访终结案件范围、标准和程序均作了详细规定,2019年已有明确操作模式,责任人应依照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信访积案及时予以终结。其次高度重视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办案人员要高度重视宣判及判后释疑工作,宣判时向当事人说明有关程序问题及法院作出裁判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救济途径及后续步骤。同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具体疑问灵活运用解释方法,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内容,防止当事人因不理解判决内容而导致正常诉讼案件转变为信访案件。。部分信访人在签署了息诉息访协议后,仍不断通过闹访、缠访和越级访等非法手段进行信访,严重影响了法院办案部门的正常工作,对该类人员,一方面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对确有错误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注意收集相关违法证据,坚决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最后制定相关激励机制。涉诉信访案件大部分均系争执较大案件,处理起来也更加困难,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对成功化解信访案件的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能更有效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使得信访案件不再让人畏之如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