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家豪)1月16日,南充市营山县法院在五楼干警会议室举行2018年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129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2.45万元。
发放仪式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任颖涛向救助对象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概念及宗旨,并鼓励受助对象今后积极发展生产经营,努力改变目前的困难情况。
“孩子生病了,老公在工地上因公致残,我打工收入也低,我们家里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困难了,只好向法院反映了家里的情况,法院的同志来我家详细了解后,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贾某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后一直没有收到赔偿金,拿到4000元救助金后,她深深地向法院同志鞠了一躬:“感谢法官同志,拿到这笔钱可以过好这个春节了。”
周某等6人原是营山县某建筑公司职工,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间,该公司未向6人发放任何劳动报酬,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周某独自一人抚养上初中的女儿,还要照顾年事已高的双亲,家中无其他经济来源。该案承办法官认为,周某等6人长期未得到劳动报酬,加剧了其生活困难。为救助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向领导进行汇报,为周某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并在救助金拨付后第一时间发放到周某等人手中。
(编辑 李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