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飞 张杰 记者 杨棕贤)近日,名山法院审结一起因车辆停放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2017年7月,周某驾驶车辆上班,将车停放在伤者周某乙的弟弟家地坝内。因停放的车辆影响了周某乙在其弟弟家翻晒家具,便通过周某的工友通知其挪车。周某挪车时,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拉扯,致使周某乙滑倒受伤。事发后,周某乙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肋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袖损伤。经法院审理,由周某赔偿周某乙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评定费43659.3元。
法官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在周某挪动车辆过程中,双方因言语冲突发生抓扯导致周某乙滑倒受伤。双方对该纠纷的形成、发展和后果均有过错。生活中难免起纠纷,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动手伤人又害己。“动手”的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律师费,致人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伤残评定费+精神抚慰金)+附加成本(公安机关记录前科劣迹+形象受损+家人担心+影响个人发展)。
“动手”成本如此之高,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和气处理,化干戈为玉帛,而不是用争执甚至拉扯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