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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时间:2019-03-13 16:13:56  来源:

  本网讯(罗枥 记者 张杰 杨棕贤)“原以为打官司难,农民工讨薪更难,没想到从我们农民工到法院立案再到调解成功仅仅用了5天,真是太感谢法院啦!”3月5日上午,陈某某等13名农民工在名山区法院立案庭的主持调解下,与被告王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涉及13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原、被告双方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2016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王某某雇请原告陈某某等13人到甘孜州道孚县“亚拉花苑”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被告未支付原告等人劳动报酬,双方结算后,被告向原告等人分别出具了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无果,于2019年2月底到名山区法院起诉王某某。立案庭根据陈某某等人持有的欠条等证据,认为这13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标的均在17600元以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范围,遂决定对该系列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立快审,并于当天将案件分流。承办法官联系并通知王某某到法院对其释法说理,讲明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应负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促使王某某当庭与原告陈某某等13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名山区法院坚持以群众为中心,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强分流引导,坚持在简案快调速裁、繁案精审精办上下功夫。对于涉及农民工利益的劳动报酬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规定的,大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简化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流程,实现一站式立案、流水化作业、简易化裁判,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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