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张杰 记者 杨棕贤)近日,名山法院在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治安大队的配合下,将一名长期在外逃避执行的“老赖”从成都带回该院,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据介绍,黄某某、曾某某、龚某某等11人申请执行庞某某劳动争议案中,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庞某某与妻子离婚,并采取长期在外躲避、更换电话号码等方式逃避劳务人员的追讨和法院的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庞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事发当天的中午,名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线报,得知被执行人庞某某在成都市火车北站。执行干警迅疾启动执行联动,与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庞某某,并庚即派出执行干警疾驰成都。,执行干警到达成都,与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工作交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庞某某带回名山法院。
名山法院执行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迅速进行调查询问,被执行人庞某某交代其随身携带有现金1700余元以及银行卡5700余元。名山法院鉴于庞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逃避执行,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