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邓泽锦 记者 张杰 杨棕贤)2019年2月12日,天全县人民法院院受理原告简某1与被告简某2、简某3及第三人简某4、简某5、简某6、简某7、简某8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分析案件,锁定矛盾焦点。该案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均系同胞兄弟姐妹。本案虽由原告提起诉讼,但案件矛盾焦点却集中在两被告之间。二被告间矛盾最早可追述至1985年,当时,二被告间亲情因简某2领取母亲给付的30元钱开始产生裂痕,后又因退耕还林补偿款、肥料等与农业生产相关事宜多次产生矛盾。近期甚至发展到相互破坏生产资料,矛盾日趋白热化,亲情几近破灭。
古语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综合上述案情,承办法官迅速调整思路,寻求突破,结合各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2019年3月25日,承办法官在庭室领导及同事的协助下,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现场进行调解。通过各方努力,本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多次表示感谢,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每次成功的调解,均以打开心结为前提。此次调解中各种调解方式并举、相互补充、尽显优势。用心选择的调解地点,让当事人触景生情,唤起当事人儿时情感,恰当把握调时机终化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