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据悉,立案登记制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积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多举措保障立案登记制工作落实到位,全面保障当事人诉权。
一是在立案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服务引导职能,保障立案质量。法院立案窗口制定了《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流程》,在坚持立案审查的同时,关注未委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的当事人,对确需法律援助的,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证据材料存疑的,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完善证据后再行提起诉讼。对能够调解的,立即安排先调组先行调解。
二是搭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承办法官之间的联系桥梁。案件数量的增加,来电来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当事人和代理人也越来越多。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不辞辛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他们查询,热心为他们联系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竭力让当事人不到法院就能办好事情。
三是严格审查委托诉讼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杜绝无权代理现象发生。近年来,有的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随意扩大代理权限,常常出现在诉状中不让当事人签名捺印,而是代理人代为签名捺印;有的授权委托书也非当事人亲自签名捺印。如果立案时未严格审查,虚假诉讼极易出现。半年来,雨城区法院立案部门就发现有三名外地律师递送的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非当事人本人签名捺印。
四是防范和防止当事人或代理人错误理解并滥用管辖权。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许多律师、法律工作者片面认为立案部门仅为签收材料的收发部门,滥用案件管辖权。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严格审查,并耐心释法明理,确保当事人行使诉权,竭力让当事人少跑路,做到司法为民。
五是不遗余力保障农民工工资。近年来,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建筑公司恶意拖欠;有的因层层转包,存在内部矛盾而拖欠。雨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与雨城区劳动仲裁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配合、协作,力争将民工工资纠纷处理在诉讼之前,确保农民工尽快领到应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