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石丽敏 张杰 记者 杨棕贤)近日,天全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全市首份要素式判决书,这标志着天全法院在推进繁简分流的道路上又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原告韩某系第二次向天全法院起诉与被告樊某离婚。上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一直未共同生活。本次庭审中,原、被告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仅对两名子女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子女抚养问题着重审理,就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的生活意愿及现在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了重点询问。庭审时间仅十余分钟。庭审后次日,即向双方送达了要素式判决书。
2019年,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天全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机制,试行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为核心的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改革。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离婚纠纷等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诉讼标的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试行“要素式审判”。该院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分别设计《要素表》。当事人填写《要素表》后,法庭对双方有争议的案件要素进行着重审理,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同时,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不再详细叙述,针对有争议的问题充分说理,其他事实一笔带过。
今后,该院还将积极探索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满足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