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杨来华吕莎)俗话说的好,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连微不足道的依依青草都知道报答春晖普泽,更何况是人呢?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子女以各种理由,对应由自己赡养的老人置之不理或推三阻四,给老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的同时,也有伤社会风化。
4月2日上午,大英县玉峰法庭走进辖区玉峰镇蒲家沟村,巡回审判了一件赡养纠纷案件。原告周某某(现年84周岁)诉称其与曾某兵、曾某蓉系亲生母子、母女关系。原告在其小儿子曾某勇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后于2019年2月10日因脑瘫导致瘫痪,病后至今一直是曾某蓉在护理照料;曾某兵对原告不闻不理,未尽到赡养义务。
经村委会和镇上大调解中心多次调解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二被告进行调解工作,因被告曾某兵长期在广州务工,且拒不接听法院电话,无奈下,承办法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曾某兵送达了传票等法律文书。
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村老年人赡养权益,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在当地开展巡回审判,可以通过以案说法近距离给当地村民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且因原告行动不便,到当地审判还可以让原告免受诉累。
审判当天(4月2日上午),大英法院法庭干警早早来到玉峰镇蒲家沟村委会为庭审做好一切准备。
当天,蒲家沟村委会组织村民旁听。当地党委政府和镇司法所也派了干部前来旁听庭审。
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旁听村民全都屏息凝神,聚精会神。
为了照顾这群特殊的旁听村民,审判长将一些生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全部换成了通俗易懂的家乡话,并在庭审过程中不时穿插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解释,整个庭审节奏简洁明了。
法院查明,原告周某某生育三个子女。2019年2月,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后一直由被告曾某蓉在护理照料,被告曾某兵常年在外务工,在原告生病后未对原告尽到赡养义务。现原告年岁已高,已经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子女的照顾和护理。判决被告曾某兵、曾某蓉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月向原告周某某给付赡养费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