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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理清“亲”“清”法律关系 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新格局
时间:2019-04-26 11:12:42  来源:

  本网讯(廖涛 记者 张杰 杨棕贤)按照“6+2”系列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期,荥经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制订了《规范法官和律师司法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十二条意见》,从职业道德、审判流程、措施保障三个方面对法官和律师的审判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统筹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推动建设职业共同体的“亲”“清”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职业道德,禁止法官为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代理人、辩护人,不准违反规定要求或暗示当事人更换律师,不准为律师介绍案件代理、辩护及其他法律服务业务。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要求法官主动申请回避,不准私自、违规会见担任案件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

  二是规范审判流程,要求法官严格遵守审理期限,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认真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不能对律师复制的案卷材料范围作出不当限制。同时,要求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自觉遵守法庭规则,尊重法官权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三是加强措施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法官、律师工作座谈会,相互听取对人民法院、法官、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工作联系,形成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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