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迪 吕莎)近日,大英县法院家事法庭经过庭前调解、调查、疏导等一些烈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最终让一对复婚7年又闹上法庭打算离婚夫妻在开庭前庭撤诉。这正是大英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果的缩影。
原告唐军(化名)与被告张丽(化名)双方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自愿于2001年在大英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恩爱有佳,生育了两个女儿。后来,双方以感情破裂闹上法庭, 2011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同年11月4日又在民政局复婚。
“复婚后,因彼此性格不和,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难以共同生活。”今年2月13日,原告唐军在离婚起诉书上如是写道。
承办法官彭蓉与双方初步沟通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多年,又育有两女,说明具有较深感情基础,且两人曾有过离婚后迅速复婚的经历,这次是否也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呢?她说:“法院一纸判决很简单,但是夫妻双方的人生却走上不同的轨迹。婚姻不易,维持家庭更不易,需要双方包容、互谅互让、悉心经营,法院的调解工作需要深入细致。”针对这件案子,她拟定了家事调解员调解→家事调查员调查→开庭审理→设置离婚冷静期→庭后调解→心理疏导→法院判决的审理方案。
3月5日,受大英县法院家事法庭委托,家事调解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是在气头上的当事双方并未“松口”。调解结束后法庭以短信的方式向双方发送了调解寄语,希望在开庭前双方能够冷静思考,对夫妻感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随后,法庭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其夫妻感情及子女情况进行调查,既要维护家庭稳定,也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关爱其健康成长。
通过对当事双方亲戚朋友、邻居、子女等多方走访调查,家事调查员在向法庭出具的报告中这样写道:“离婚因原告唐军在外承包工程欠下债务,而非感情破裂,两女儿均表示不愿意父母离婚,希望家庭完整”。拿着这份报告,彭蓉心里更有“谱”了,她迫切希望这件案子能够在庭前调解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聚少离多是当今社会普遍现象,两个女儿都这么乖,你怎么舍得嘛”“债务可以慢慢来,家和万事兴,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婚离了家可就散了”“你们当初决定结婚也是因为想和对方过一辈子,丈夫在外是为了家人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作为妻子要多理解,妻子在家操劳也并不轻松,作为丈夫要多疼爱,双方多沟通才能化解矛盾”彭蓉立即找到唐军和张丽,开始“温情攻势”。“如果你们坚持开庭,我们将为你们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同时还将进行随访、心理疏导”。
一轮轮的调解,一次次的疏导,一条条的道理,在唐军和张丽心中埋下了美好的种子。然而就在开庭前,原告代理人向法庭表示希望申请撤回起诉并提交撤诉申请。法庭经当庭询问,撤诉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法庭予以准许,并就双方对家庭婚姻的理解和态度再次进行了劝导,希望双方维护家庭完整和谐,不要冲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