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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法院四项措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时间:2019-05-10 10:35:30  来源:


  本网讯 (程鹏宇 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芦山法院召开审执态势分析会。会议对2019年审判管理相关考核指标进行了解读,并对2019年1月至4月的审判执行态势进行分析研判,找短板,添措施,全面推进“6+2”系列重点工作的开展。

  针对“诉源治理”措施不力提出“四项措施”,一是推动形成以法院主推到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矛盾纠纷调解前置与案件受理相结合,对家事纠纷、邻里纠纷、林权纠纷等案件的受理,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具备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意见,助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架起庭、站、点、员式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对其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物业类纠纷,与社区、业主委员会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快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法院。诉调委入驻后,主要负责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纠纷,当即由诉调委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依法给予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立即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四是推动案件万人起诉率问责制。定期通报各乡镇万人起诉率情况,为党委问责提供依据,助推“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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